为了加强对本科教学的管理,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,提高本科教学质量,适应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,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科研水平,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气,尤其是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特结合信息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 一、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意义 1.为专业教师更好地发挥教书育人作用提供平台。 2.为师生交流搭建更畅通的桥梁。 3.有利于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学习积极性,发挥学生的专业学习和研究的主观能动性。 4.有利于全方位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、形势政策和学风、考风等的教育。 5.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我院本科人才的培养质量。 二、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.本科生导师由学生所在专业的在职教师担任,原则上我院所有在职专业教师以及思政系列教师担任。 2. 因病假或事假三个月以上不能在校工作的教师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导师工作小组同意,可安排其他教师指导其名下的本科生。 3.本科生自入学起,根据实际情况每8-10人配备一名导师,各导师指导的学生由学院随机分配。 三、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职责 1.导师应详细了解所负责学生的基本情况,并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分学年、分阶段的指导。 2.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认知,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内容、方向、发展趋势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等,教育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明确成才目标。 3.熟悉教学管理规定和本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,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,在专业方向、课程选择、学习方法以及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提供指导。 4.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,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,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。 5. 指导学生参加教务处和校团委组织的科研立项和大学生“挑战杯”课外科技作品大赛,或其它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竞赛。 6.导师应积极创造条件,鼓励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,提高学生科研能力。 7.了解学生实践实习情况,并给予一定的指导。如帮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、指导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撰写调查报告等。 8. 对毕业生考研、就业等进行必要的指导,导师应为学生提供相关考研信息和就业渠道。 9.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,每学期导师与学生至少见面2次。 三、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1. 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,考核结果分优秀、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。优秀的评选比例一般为导师总数的10%,学院将授予优秀本科生导师荣誉称号,并给予奖励和表彰。 2.考核主要包括学生评价、导师自评两种方式。 学生评价是由接受指导的学生就导师的工作责任心、对业务的熟悉程度、指导次数和内容、指导的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学生评价是导师考核体系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。 导师自评是由指导老师对自己在本科生导师工作中的工作态度、指导内容和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 3.本科生导师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,同时作为职称晋升、岗位聘任、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。 4.本科生导师每人每学期给予200元补助,导师工作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可计算30学时工作量(只在年终考核及职称评定计算,不给予课时津贴)。 5.所带学生在科技竞赛(包括全国大学生“挑战杯”比赛、创业计划大赛等)中获奖者,额外给予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