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,进一步规范对班主任的管理,激励和促进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积极主动、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,促进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,规范化,根据《华中师范大学辅导员、班主任(导师)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 班主任任职条件 1.班主任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,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决定。 2.工作责任心强,热心班主任工作,热爱学生,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。 3.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生工作规律,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。 4.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风范,作风正派,为人师表,乐于奉献。 5.具有创新意识,能组织开展有创意、有特色的班级活动。 6.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。 二、 班主任的配备原则 1. 班主任从青年教师中选聘,所有青年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班主任工作。 2. 班主任聘任,应由个人申请,院系考察聘任。 3. 按照行政班级数配备班主任,每一名班主任原则上最多负责2个班级。 三、班主任工作职责 1. 班主任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,听取工作汇报,布置工作任务,研究学生工作。 2. 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,发现并解决学生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问题,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联席会,沟通所负责班级情况以及个别需要关注的学生现状。 3. 指导学生按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个人学习方案,科学选课,定期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,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,端正学习态度、改进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,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学习中有关问题。 4. 每学期对负责班级开展一次专业讲座,帮助学生了解专业、稳定专业思想,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,推荐、指导学生课题研究和各类科技竞赛。 5. 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小结,了解班级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定期对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情况进行讲评和指导。 6. 指导学生班级、党团支部建设,定期召开班会、党团组织生活。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班团组织生活(含班会),指导班团组织生活开展。指导学生实践和课外活动,指导学生专业实习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创新创业等。 7. 做好班主任工作的日常记录工作,如谈话、走访学生寝室、开展讲座、参与班团活动等。 8. 按时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班主任培训以及院系班主任例会,掌握并了解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生工作的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、院系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。 9. 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,做好工作记录,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。 四、班主任的考核与奖励 1、每学期各院系对班主任考核一次。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分为院系考核、学生民主评议和附加分三部分组成。 1).学院根据班主任根据一年工作的开展情况,结合《班主任日常工作记录本》,对其工作进行考核,占总分的30%。 3).学生评议部分,着眼于班主任是否为人师表,关心学生成长,培养优良班风方面,采用《信息管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自评表》,占总分的40%。 3).附加分方面,由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,计分标准为加分和扣分总和,采用《信息管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自评表》,占总分的30%。 2、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与晋级、聘任、评优、奖励、津贴、年终考核等挂钩。 3、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可计算30学时工作量,考核良好者每学期可计算45学时工作量,考核优秀者每学期可计算50学时工作量。 4、学院根据班主任的实际工作量发放津贴,如果有不在岗情况,则停发该月补贴,并将该月补贴发给顶岗的工作人员。 5 学院将班主任工作纳入教师岗位职责中,把班主任考核结果同职称晋升、岗位聘任和考核评优挂钩。专任教师晋升上一级职称,有在本级职称期内担任两年以上班主任的工作经历,且考核成绩为合格以上者优先。 6 班主任(导师)每人每月工作补贴基数为每人每月200元。 7.所带班级(团支部、党支部)获校级及以上荣誉者,或所带班级学生个人获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,额外给予奖金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