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。处以上干部要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、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,不得搞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。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,提高对各种政治思潮的识别能力,保持高度的思想政治警觉。坚决维护党内团结,确保政令畅通。
(二)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。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,自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。凡是有关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,必须在调查研究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,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。任何个人不得专断或擅自改变。如有不同意见,允许保留,可以向上级报告,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,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。
(三)严格遵守财经纪律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强化资金管理意识,强化在经济问题上的自律意识。坚决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的有关规定,不得坐收坐支;严禁设立“帐外帐”;坚决杜绝“小金库”。在班子换届、重组过程中,决不允许转移资金、突击花钱或擅自将集体资金带走。加强单位设备及固定资产的清理,确保学校国有资产不流失,并发挥最大效益。
(四)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。领导班子成员无论在人事制度执行上,还是在物资、设备采购活动中,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秉公办事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,为个人谋取私利,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
(五)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保密条例,做好保密工作。由于工作需要暂时保密的,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会议讨论情况、泄露应予保密的信息;在外事活动中,要保守国家机密,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。
(六)严格遵守廉政纪律。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,努力做到并带头廉洁自律;自觉做好个人重大事项的申报;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一级抓一级的要求,对所主管的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,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纪律检查,推进院务公开,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廉政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