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:

规章制度

信息管理学院《坐班人员管理条例》

2015-08-23  浏览:[]

 

为规范我院管理工作,提高坐班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一、坐班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,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离岗位。

 

二、坐班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的意识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。

 

三、坐班人员应树立以生为本、以师为先理念,对来院咨询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师生务必热情接待,能为师生当场解决、办理的务必及时解决或办理;不能当场解决、办理的需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院领导反映,做好后续反馈工作。

 

四、坐班人员必须树立团结协作意识,努力做到一岗多能,在圆满完成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,努力协助同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。

 

五、坐班人员实行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轮值制度,院办负责坐班人员轮值制度的安排与协调工作;轮值坐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上班,做好会议室、接待室、活动室(筹建)、实验室等场所卫生工作,为师生提供优质工作环境。

 

六、坐班人员若外出办事或参加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会议,必须向院办说明情况,由院办公室作相应安排;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,需出具有效的病休证明及病历,先报院办审查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可休病假。

 

七、坐班人员请假请参照华师行人字〔200755号文件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