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:

规章制度

信息管理学院《办公室工作规定》

2015-12-08  浏览:[]

 

院办公室是我院对内对外的窗口、沟通上下的桥梁、联络师生的纽带,办公室工作人员是我院领导班子重要参谋和助手,其服务水准、服务质量的高低,将严重影响我院在学校的形象、声誉和地位。为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准和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

一、  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一般应提前5分钟上班,为师生进行教学科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。

 

二、   保证日常工作到岗到位,确保日常教学秩序正常运行,工作上力争做到不误时、不误事。

 

三、   制定、健全院内各项规章制度,并按章办事,依法行政,依章管理,管理工作规范、有序。

 

四、   树立“一岗多人,一人多岗”理念,讲究分工,注重协作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。

 

五、   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公私款、贵重物品、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。

 

六、   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、品德修养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,尤其应加强信息技术培训,力争通过信息化提升办公效率、管理水平、服务质量。

 

七、   严格作息时间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,更不得无故旷工。实行请假制度,有事、有病可提前请假。

 

八、   注重仪表仪态, 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,礼貌待人,热情为师生服务,树立和维护我院对内对外的窗口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