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:

规章制度

信息管理学院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》

2019-01-08  浏览:[]


一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必须把安全当作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。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》和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,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。


二、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是实验室主体负责人,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是实验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,负责日常安全检查。每天检查实验室的设备情况,以及实验室门窗、水电和防火防盗设施,消除隐患;节假日放假之前要进行安全检查。


三、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范器材要配备齐全,并处于完好状态,以备随时取用。实验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生火灾须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处理。


四、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等各项规定,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取暖器、电炉等大负荷电器设备,严禁私接电线、插座,严防触(漏)电现象发生。


五、所有实验室设备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手续,未经实验教学中心领导批准,严禁私自带出实验室或转借使用。


六、禁止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、生活用品带进实验室。


七、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

八、保持实验室内整洁、卫生、安静,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打扫、整理,所有设备应摆放整齐,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室内,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,离开实验室时,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


信息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